凌晨五點下班的時候,總是能在店門口、路樹旁,和原本為了逛街腿痠的人而建置的椅子上,看見一具具等著被撿的屍體。
每次都是這樣,所以他已經麻木了。
穿越這些屍體的能力,已經隨著工作天數的累積,變得比閃躲騎樓裡亂竄的蟑螂還要來得厲害。
屍體不會動,但僵屍就很危險,雖然不會像電視上那樣把人撕裂吃下肚,但嘔吐物就像不定時炸彈或是地雷,隨時都有可能從各處被襲擊。
排班的計程車大哥們對那些不成人樣的屍體沒有興趣,更別說是僵屍,畢竟沒人想冒著收不到車錢,或是得花一大筆清理內裝的費用去載僵屍。
而那些人也都是自願把自己喝成那樣的,能怪誰。
這個社會病得嚴重,夜店就是現實人生的縮影,不管穿得再光鮮亮麗,出了夜店門口,還不是狼狽的不成人形。
戴起耳機,避掉那些嘔吐聲和醉鬼的咆嘯或是呢喃聲,他刻意把機車停在離夜店較遠的停車場,就怕沾到不該沾的東西。
但卻在路樹下看見一個熟悉的人影。
陳函森,鄰居的兒子,雖然一陣子沒見面了,應該是他沒錯。
印象中唸的是不錯的大學和科系,成績一向很好,是個乖小孩,不太可能會混夜店,更別說打烊後變成屍體。
但如果真的是他,就不能把他丟在這裡。饒賦群摘下耳機,湊上前想確認對方的長相。
果然是他。
但不像爛醉的人一樣昏睡得東倒西歪,陳函森只是像睡著了那樣靠在樹上,如果不是地點就在夜店前,而呼出的口氣也帶有濃濃的酒味,看起來就像是夢遊的孩子走到了錯的地方坐下來繼續睡眠而已。
「函森?」他試著去搖陳函森的肩膀,一點反應也沒有。「怎麼喝成這樣?」看他身上的衣著,也和往常一樣普通,格子襯衫、牛仔褲和帆布鞋,很平常的學生打扮。要是沒檢查身分證,搞不好還以為是高中生。
這樣的陳函森沒辦法坐在機車後座,只能招輛熟識的計程車護送他回家。
路上司機怕他吐,直叮嚀著塑膠袋要準備好,所幸陳函森只是睡得很沉,沒有吐也沒有鬧。
「你撿男生回去喔。」
「這鄰居小孩啦,看到認識的人,也沒辦法丟在那邊啊。」
「是喔。」司機從後照鏡看了熟睡中的陳函森,嘆了一口氣。「既然是鄰居小孩,我看也乖乖的,應該是第一次來,勸他去運動打球不要來這種地方啦。」
「小孩子如果講了會聽,就不會出現在這種地方。」在吧台的時候,他也不只一次聽過『我早就跟家裡人說要住同學家』、『我用自己打工的錢來這裡玩,又沒靠他們,憑什麼念我。』諸如此類的話。
但他不覺得陳函森是這樣的人。
至少以前不是。
在饒賦群還是領固定薪水的上班族那段期間,常看到陳函森,放假還會和朋友出去運動。好幾次在門口碰到他們一家人,很和樂的樣子,說是要到餐館吃飯,慶祝他的好成績。
所以陳函森不是那種只會死讀書或是只顧著玩的小孩。
怎麼會來這裡,還只有一個人。
五點半,他實在不放心把醉醺醺的陳函森放在他家門口,也不好意思按門鈴吵醒他熟睡中的家人。如果是讓他待在自己家,至少還能等到酒氣消散,再要他跟家裡人說是在朋友家過夜,場面就不會太難堪。
只是這樣一來,就跟那些對家裡撒謊其實是到夜店玩的那些人沒兩樣了。
「欸,你動一下啊,屍體有夠重……」平常看那些撿屍的豪不費力就將人扛進車裡,沒想到這工作一點都不輕鬆啊,還是說那些人撿屍不就是為了想做,然後用這種欲望提升腎上腺素,才不管幾個都扛得動。「……真的很麻煩。」
幾乎是他講完『麻煩』的同時,陳函森似乎吸了鼻子,然後掙開掛在他肩上的手臂,隨即往門口的鞋櫃倒下去。
好險,如果沒撈得快,額頭就敲中鞋櫃了,在朋友家過夜是不可能把額頭敲腫的。
只是饒賦群又開始猶豫該把陳函森放在哪裡,就自己的習慣來說,床鋪是沒有洗澡絕不能上去的地方,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養成的潔癖,他不想讓棉被沾上外頭的灰塵和髒空氣的味道,更別說是剛下班的時候,一身的煙酒味。
拉開沙發椅讓陳函森躺著,又找出備用抱枕和薄被讓他蓋,想著等他明天一離開,把這些都拿去洗。
熬夜工作對身體很傷,但時間一久,生理時鐘已經習慣和常人不同的睡眠時段,即使天空已經緩緩露出魚肚白,只要想到自己已經洗好澡躺在床上,便能安心的馬上睡著。
平常都是凌晨六點多入睡,大約下午兩三點就會起床,但今天鬧鐘的指針卻指在十一點剛過,房間裡瀰漫著從沒有過的暖香味。
饒賦群掀開棉被從床上跳起,壓根忘了把陳函森帶回家的事,以為有人從夜店跟著他進家門,還上了他的床。前陣子服務生跟他說的真人真事,害他到現在都有陰影。
結果站在桌旁的是陳函森,因為他突如其來的起床而愣在原地,碟子還有一半在手上。
放在碟子上的是幾片烤土司,香味的來源。
「……就……謝謝你。」道完謝,陳函森轉頭離開。
他聽見自己的大門被打開關上的聲音,再來換成隔壁的大門。
所以陳函森回家了。
冰箱裡沒有土司,可以說除了微波食品外什麼都沒有,所以是陳函森從家裡拿來烤給他吃當作謝禮的嗎?
其實他還想睡,但又想到土司放涼了不好吃,還是不情願的下床刷牙洗臉,再把塗了果醬和奶油的土司吃掉,連帶杯子裡的溫牛奶。
說到陳函森這小鬼……以前還會對著他饒哥饒哥的笑,好像是從他到夜店工作之後,不像以前朝九晚五會在電梯口前遇到作息規律的陳函森,大概就這樣生疏了。
人都是這樣,久沒聯絡,就可以當沒了這個人。
後來他在上班前遇到陳函森的媽媽出門倒垃圾,詢問近況卻得到和平常沒兩樣的答案。
「函森很好啊,只是最近常想事情想到出神,問他學校是不是有煩惱,又說沒有。」
「那他住朋友家……」
「唉,都大學生了嘛,有活動出去玩是好事,我不太管他。只要不是做壞事然後成績不要掉得太離譜就好……不用擔心太多,函森很自律的你也知道啊哈哈哈。」
「啊……其實我也很久沒遇到他了啦……」
自律所以跑去夜店喝到掛嗎?那還真的很自律。
「對了,你之前正常上下班啊,那陣子函森比較開心,好像從是你換工作之後,他鬱悶了一陣子。」
「是嗎……」
「我只生他一個嘛,他大概把你當哥哥吧,你都會來我們家敎他功課,還會買東西給他吃……啊,不好意思我去倒垃圾了。」
陳媽媽小跑步往對街的垃圾車跑去,遇到了別家的太太開始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。
一切都和平常一樣,不一樣的只是作息時間的錯開,讓他很少再跟陳函森見面。
但陳媽媽還是待他如往常的好。
***
早上十一點起床對現在他的來說完全是折磨,但如果不在這時候起床,或許就堵不到陳函森。
如果陳家的作息一直都沒有太大改變的話,週休的這個時候,陳函森會被媽媽差遣出門買便當。
果然,當他在不該出現的時候出現在陳函森面前,後者就會不知所措。
「跟你媽媽說一下,我請你吃飯。」
「不行。」
「幹嘛一臉不情願,以前我也常帶你去吃東西啊。」
「我要幫家裡買便當。」
「這又不是難事。」他越過陳函森,探頭往屋內打招呼。「阿姨,我可以帶函森去吃漢堡嗎?」
「喔,可以啊,那你跟他說便當他爸爸會去買。」
「看吧。」
「……」
露出那種不甘願的表情是怎樣啊,他才覺得補眠沒多久又被莫名的煩躁給逼醒更痛苦。
在捷運上,陳函森始終跟他保持距離,只肯靠在板子上,更不主動找話題聊天,跟以前比起來判若兩人。
伸手往後口袋摸,露出尷尬的表情,看來是想拿出手機以避免談話,卻發現忘在家裡沒帶出來吧。
「跟我出來不能拿手機啊。」如果陳函森再露出那種臉,他都覺得自己像個強搶民女的無賴了。
「我身上只有三百便當錢……」
「我請你。」連悠遊卡沒帶都幫他出錢了,更何況是吃飯的費用,哪有那麼生疏。「在夜店喝掛很難看,你不要再去了。」
「那是我的事。」
「你也這樣跟你媽講話啊?」
「你又不是我媽。」
真令人火大。
「你太瘦,吃這個剛好。」不讓陳函森看菜單,饒賦群逕自點了店內熱量最高的花生醬牛肉漢堡給他,自己則吃了連塞牙縫都不太夠的班尼迪克蛋。
「幹嘛做這些一點意義都沒有的事。」似乎不期待饒賦群的回答,陳函森只是純抱怨。「不要只是笑,你為什麼要請我吃飯?」
「以前也請過你啊,難道我換了工作,你就看不起我不想跟我吃飯了?」
「……我比較喜歡你穿西裝的樣子。」
「喔,那還真是抱歉。」什麼喜歡他穿西裝的樣子,裝少女嗎?「跟你理想中的哥哥不符。啊,我又不是你哥。」
「誰說你可以當我哥。」陳函森把準備吃第二口的漢堡摔在盤子上,附在一旁的刀叉也逃不過被彈開的命運,白鐵落在磨石子地上鏗鏘的聲音招來許多目光。但陳函森只是把第一口漢堡嚼碎嚥下後不再動手,身體向後靠著椅背,瞪著饒賦群。「反正你覺得請我吃完這一頓以後,我就會像以前一樣再叫你饒哥吧。」
「如果不是那樣的話,那你就不要看不起夜店的工作還跑來喝得不省人事啊。」
「我並沒有看不起,你從事什麼職業我才不在乎。」陳函森的眼神從瞪視慢慢軟化下來,在偏黃的燈光下竟有些水亮。還是高中生的時候,他常用那種眼神站在門口,背著背包,穿著帶有汗味的運動服,期盼著饒賦群又從下班的路上『順便』買了點心分他一份。「我每天還是那樣的時間出門,放學也是,我一直在等你。」
在饒賦群快要離職的那幾個禮拜,幾乎是每天帶著被壓榨的心情回家,販售點心蛋糕的櫃位也早已打烊。
當他看見陳函森從運動服變成家居服蹲在門口,就知道他等不到自己下班,被叫回家洗澡吃飯。
大概是吃完飯後,又跑出來等他回家。
『那麼晚了,你不要再等了,不是要指考?』
也許是知道再也不會有點心,一直到離職那天回家,陳函森都沒有出現。
「你等我幹嘛。」只是為了點心,沒有別的,至少饒賦群那時候是這麼想。
「知道我為什麼等你,對你來說很重要嗎?」陳函森垂下眼,再抬起頭好像有些水氣在眼眶打轉。「我想通了,不管我在門口等你多久,你只會照著你想自己的時間出現。一直以來都是我去找你,你從來沒找過我。就連以前請我吃東西,也只是順便而已。」
「我不是來找你吃飯了?」
「但我不知道你的目的是什麼,摸頭而已嗎?你以為餵點東西給我,我就會再對你搖尾巴?我又不是狗,如果你肯花時間……」
花時間幹嘛?
為什麼不說了?
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他對工作上的態度漸漸轉移成個人的生活性格,對一切事物都變得以漠然去看待。
所以呢?那又怎樣呢?
辛苦做的提案簡報被冒名頂替發表。
花時間訓練的新人嫌累,一聲不響的離職,讓計畫案開天窗,他只能一人當兩人用的加班,還領不到加班費。
明明是成功的談了幾個不錯的合作案,也讓公司順利賺進大把鈔票和知名度,說要給他的加薪還是被搓掉。
最後還打算請他在完成最後一個也是最賺錢的案子後,到偏遠的分公司,分他一個不小的職位,幾經了解過後,發現那職位和他的專業兩不相干。
都做得這麼明顯了,還不就是要他主動提離職,好把他的空缺讓給老闆的親戚,讓公司得到一大筆的贊助費。
能力已經不是在職場上的要件,重點是能不能利用再利用。
他變得什麼事都不想管,也不在乎。
好像只有在點心櫃前挑選要送給陳函森的點心的時候,才能讓自己抽回那骯髒的現實。
『因為是接近打烊的時候,所以買一送一。』理所當然多出的那份可以送人,因為他並不想吃兩個。
後來,他在夜店做出納,最後也不是和自己的所學相關。
但到底還是個聰明人,無論是背酒單或是結帳,很快就能上手,也因為外表生得端正,不得罪也不刻意討好人,在同事和客人間頗吃得開,就是偶爾冷漠了點。
或許這樣的工作,比起正統的職場生活,還來得更適合他吧。
所以他會不小心忘了在原本的生活裡,還有一個陳函森。
人氣美式漢堡店,是嗎?但這頓卻吃得有些乏味。
回家的路上繞到專賣各式點心的一條巷弄,買了一盒塞進整粒青森蘋果去製作的蘋果派給陳函森,讓他帶回家吃。
這次不是買一送一,而是只買給他的點心。
但陳函森依舊沒像往常那樣笑著對他說謝謝,甚至還不想收下蘋果派,只能硬塞。
「系上有女生問我,願不願意和她交往。」出了捷運站,再十分鐘就會到家,陳函森低著頭,逕自的說起話。「我花了一下午去想她說的喜歡到底是什麼意思,畢竟我只會唸書和打球,沒談過戀愛。後來想通了,我不能喜歡她,因為我大概是喜歡你。」
陳函森竟然告白了?
雖然到了夜店之後,對他說喜歡的女孩子也跟著變多,但他只是皮笑肉不笑的帶過。
交往、發生關係,一直到婚姻什麼的,對饒賦群來說等同於負擔,他不想花時間照顧人,下了班後只想休息,不想再有任何人在他耳邊叨絮生活瑣事。
但那個只會靜靜在門口等他回家的陳函森,對他說喜歡。
他大可以像對那些女孩子一樣笑笑的呼嚨過去,但雙腳卻無法動彈,也如同被定住般無法將視線移開陳函森,自己的表情現在一定是僵硬且極度的不友善。
但是陳函森卻把什麼都說了出來,即使可能會受傷,也覺得說比不說好,是這樣嗎?
說出來,就可以做總結了,跟繳交學校的報告是同樣的道理。
「答應她的交往後,可能會跟她一起去逛街吃飯看展覽,我到底想跟誰一起做這些事,那時候只想到你。可是我知道你根本不會喜歡上任何人,包括我。如果你真的在乎的話,就會在夜店看到我。我已經去好幾次了,還在你面前晃。你從來沒注意過任何人,你很認真,只做好自己份內的事,卻不會關心任何人。」當他在門口漸漸等不到饒賦群的時候,就告訴自己不要再幻想了,饒賦群不會像童話故事裡的王子那樣伸出手接納他,他就跟來來去去的過客一樣,久了沒接觸便會被遺忘。「你請我吃飯,我還跟你說這些,真的很對不起,你聽聽就好,不用太認真。」
長大,原本就是一件很卑劣的事。
不能優柔寡斷,覺得自己的歷練或是年紀夠大到足以告訴小孩子對錯。
像現在這樣就是錯的,陳函森對他只是移情作用。
但是他現在內心卻很動搖,陳函森對他的分析,幾乎都是對的。
被說中心底的秘密,連指尖都害怕的微微顫抖。
「你說你喜歡我?」
「反正你不會喜歡任何人,所以今天說完就不會再說了,不會再說喜歡你這樣的話。」
「但你那份心情還是會在。」
「久了就會淡了……你幹嘛!」
「進來。」
想要證明三十幾歲的喜歡和二十幾歲不一樣,只是他的手段用得太過於卑劣。
大學裡有更多適合陳函森年齡和個性的對象,不是他這種凡事只為自己好的自私鬼。
都看見他過於冷漠的表情了,陳函森大可掙開他的鉗制逃回家,卻順著進入他從未有人造訪過的屋內。
陳函森背靠著門和他一起站在玄關,饒賦群知道陳函森的視線正越過他的肩膀,試著環視屋內的擺設,但他卻刻意的擋住他的視線,讓他只能正視自己。
「我不能進去嗎……」
「你只能到這裡。」
──『這裡不是你該來的地方,我也不打算讓任何人進來。』
饒賦群將陳函森壓在門板上,期待他的反抗,但就算是扯開拉鍊到掏出他的性器,始終沒得到應該有的拒絕。
喜歡一個人就會放任到這個樣子嗎?不管對方在自己身上做什麼都是被允許的嗎?
就算饒賦群的視線驚愕的停留在已勃起的性器上,他也覺得陳函森的視線始終停留在他臉上。
陳函森一直在觀察他的表情,只是盯著,至於他的雙手到底要侵犯陳函森到什麼程度,似乎都無所謂。
舔弄著陳函森的耳後和頸項,一手搓著他胸口的突起,另一手則期待他下身的釋放。
「你想怎樣……」陳函森癱軟著身體坐在門口,那裡還不時滴著釋放後所殘存下來的液體,在磁磚地上擴成一小攤水漬。
其實有些淡淡的甜膩。
如果有哪隻正被寵愛著的貓科動物,應該就像陳函森這樣,會緊抓著他的衣角不放,還把所能發出的聲音壓到最低,只給眼前正在愛撫自己的主人聽,甚至連眼角都漾著愉悅過後的眼淚。
饒賦群拿出手機按下播放鍵,由短促到破碎的喘息,最後是釋放那一瞬間幾乎被扼碎的呻吟。
「我會把這段聲音放給你媽媽聽。」如饒賦群所期望的,陳函森瞪大雙眼,積在眼眶裡的淚水劃下臉龐,只是啞然發不出任何聲音。「不要再見面,你家人就永遠不會知道這段聲音。」
──『所以,快點討厭我。』
地上留有一灘被踩過的精液,還有一盒翻倒的蘋果派。
饒賦群忘了陳函森是怎樣離開的,當他察覺的時候,玄關旁的時鐘指針已經走過十二點。
該搬家了。
他不是個好鄰居。